艾滋新闻

遵义“输血染艾滋案”再开庭 原告索赔240万元

艾滋病检测中心2014-04-26


    遵义29岁女子婷婷(化名)怀疑自己因病在遵医附院输血染上艾滋,为此将遵医附院、遵义市中心血站及提供血液制品的厂商贵州泰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40万元。此外,原告还要求3被告承担她染上艾滋后抗病毒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营养费。去年7月,遵义汇川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本报2013年7月13日曾报道)。一审判决,原告败诉,因不服判决提起上诉,遵义市中级法院受理后,今年4月25日,二审开庭,记者再次前往进行了旁听。

  一审,原告败在两点

  遵义汇川区法院一审判决的时间是去年10月17日。判决书显示,原告的诉请被驳回,败诉的原因是,没有申请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进行鉴定,也没有申请对血液产品是否存在缺陷进行鉴定,不能证明两者有过错、有缺陷。

  原告代理人说,本案事实清楚,无需进行上述鉴定,而且,原告已经不具备这样的经济能力。

  上诉状中,原告要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输血后被测出感染艾滋

  当天的庭审,原告再次陈述了这样的事实,被告没有争议。即2012年4月,婷婷患上“系统性红斑狼疮、狼疮性肾炎”到遵医附院住院治疗,入院时,该院对她进行检测,确认她没有艾滋。住院期间,医院为她输了全血和血液制品,39天后出院。由于治疗效果不佳,她转入重庆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续医,同样,入院前要做包括艾滋病在内的各项检测,但这下,她被检测出携带艾滋病毒。而事后通过检测,她的丈夫和儿子都是健康的。

  原告代理人说,以上事实足以说明,婷婷是在遵医附院输血时感染了艾滋病毒。庭审上,3被告对婷婷感染艾滋不持异议,但遵医附院代理人强调了一句:“艾滋病的感染有多种途径。”原告代理人回应:“不管哪种途径,至少在入住遵医附院前,婷婷体内没有这种病毒。”

  3被告均作“无责”辩护

  记者看到,3被告在庭审中均作了“无责”辩护,并一致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请。

  被告遵医附院称,该院在对婷婷进行医治时,没有违反医疗规程,为婷婷输的血浆也是出自遵义市中心血站。

  被告遵义市中心血站说,出自该中心的血浆,包括为婷婷输的血浆,都是经过该中心检验之后,没有任何病毒的合格品。

  在遵医附院治疗时,该院不仅为婷婷输了全血,还输了产自贵州泰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的血液制品,因此,原告一并将之作为被告。贵州泰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称,该公司的血液制品,不光自身检测,每一个批次的产品还要经过主管部门抽检,合格后才能出厂,因此,婷婷感染艾滋,和该公司无关。

  论剑“窗口期”

  庭审中,争议的焦点集中在“窗口期”。

  遵义中心血站参加当天庭审的一名代理人系医学专业人士,关于医学“窗口期”的问题,法院当庭向她进行了了解。该代理人介绍,一种病毒进入患者体内到能够将之检测出的这段时间,称为“窗口期”。现在的检测手段,是检测不出“窗口期”的病毒的,一个人感染上艾滋病,“窗口期”在15天以上,也就是说,过了15天之后,才能检测出患者是否感染了艾滋病病毒。

  法官说,病档显示,婷婷输血的日期和血浆的生产日期很相近,没有超过3天,也就是说,血站采集血液后,3天之内就输进了患者体内,未过“窗口期”。

  就此,遵义中心血站的代理人说,根据现行的相关规定,对血站采血来说,不存在“窗口期”,因为血浆一直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只要采血时进行病毒检测就可以了。“而且,全血只能保存35天,超过这个期限就成了废品。”她强调。

  原告说,未过“窗口期”的血液检测,相当于“白检”,如此,怎么能保证血浆的安全?由此不难判定,婷婷所输的血液当时虽然通过检测系合格产品,但“窗口期”一过,病毒产生了。

  “所以,输血时,医院都要向患者进行风险告知。”遵医附院代理人说。

  而贵州泰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代理人声明,该公司采血后,首检合格的血液还要待病毒“窗口期”过后再进行复检。不过,该代理人强调,血液制品保存日期要比全血的保存日期长。

  18名献血者今何在?

  庭审查明,当初,遵义市中心血站提供给遵医附院为婷婷所输的血浆,是由18人的献血合成。

  法官问遵义市中心血站代理人:“查过没有,18人中,是否有艾滋病毒携带者或患者?”代理人说,18人中,部分人还在继续献血,没有发现任何问题,但部分人此后没再献血,他们是否携带有艾滋病毒,血站没有复查他们的权利,所以这部分人的情况,血站后来不得而知。

  被病魔摧残的患者

  去年7月首次开庭的时候,记者见到婷婷,她虽然显得憔悴,但体态没什么变化,此次再见婷婷,不到一年时间,判若两人,她已骨瘦如柴,背也驼了。

  她的姐姐告诉记者,病魔摧残下,妹妹的体重已经从80多斤锐降至50多斤。

  记者看到,庭审中,坐在原告席上的婷婷在陈述事实和理由时,明显体力不支,说完后即伏在桌上,不久,她又努力挺起身体,其夫坐在旁听席的第一排,期间,向她递去备好的药片和温开水。

  医生告知,婷婷已经处于艾滋病发病期,可以说,她的生命已经进入倒计时。

  当天的庭审结束,法官宣布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