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对先后贩卖毒品六次的艾滋病患者梁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梁某因吸毒染上艾滋病后,自恃身患艾滋病别人拿她没办法,为筹资毒资决定贩卖毒品。于是被告人梁某在其居住的洪江市黔城镇株山村廉租房房间内,先后六次向吸毒人员贩卖小包毒品海洛因共6小包,共得毒资3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向吸毒人员多次贩卖毒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四)项的规定,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于是,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