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检测中心2013-03-31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了《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征求意见稿)》,与现行标准相比,征求意见稿删除了对高血压患者及残疾人的一些限制。
此前,患艾滋病不能当老师曾引起争议,反对者认为涉及歧视。此次征求意见稿中继续保留了这一条款:“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反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常务理事陆军认为,这违背了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就业促进法。据悉,安徽、四川曾出现了4起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考录教师被拒的案例,引发了不小的争议。
同时,征求意见稿删除了不少现行标准。比如“高血压患者不合格”、“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不合格”等。值得关注的是,现行标准中涉及肢体残疾的规定在征求意见稿中也消失了。
深圳市民间公益组织衡平机构反歧视项目负责人刘潇虎认为,此举是一个进步。
对于这样的变化,你是否认同?广东《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删除对高血压及残疾人限制的行为可否在全国推广?《公益时报》与搜狐公益联手推出的“益调查”结果显示,73.75%的网友认为艾滋病患者的身体情况不适合做教师。
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从2013年1月25日11时至2013年1月27日22时,共有4007位网友参与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73.75%的网友认为艾滋病患者不可以做教师,他们的身体情况不适合。14.33%的网友表示,虽然在理论上能够接受艾滋病患者做教 师,但如果自己的老师或孩子的老师是艾滋病患者,还是不太能接受。11.43%的网友认为艾滋病患者当然可以做教师,他们也应该享有平等的就业权。
那么,在大家心中不让艾滋病等疾病患者申请教师资格属于歧视行为吗?85.15%的网友认为这并不属于歧视行为,教师有其职业的特殊性,确实是应该有健康资格限制的。13.53%的网友则认为属于歧视,这剥夺了艾滋病患者平等就业的权利。
对于《广东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征求意见稿)》删除对高血压患者及残疾人限制的行为是不是可以在全国推广,大家也有各自的看法。47.76% 的网友认为这是社会的正能量,非常值得推广。27.11%的网友则不看好这一行为能够在全国推广,认为各地应该因地制宜,而且广东做法的效果还未可知。